一、召募對象與資格:
(一)凡年滿十八歲以上,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並具服務熱忱之人士、青年學生及外籍人士。
(二)須能配合每週服務至少一次,每次以滿3小時為原則,特殊專長服務另依規定辦理。
(三)能配合公共衛生政策(例如配合防疫措施)。
二、召募期間:配合本院業務需求,原則上每年3月、9月辦理召募。
三、報名方式:
(一)填寫線上表單報名。網址:vol.tpech.gov.tw 點選志工招募
(二)至各院區社工課或服務台現場報名(週一至週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