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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志工團體意外保險 發佈單位:   發佈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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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北區

洽辦單位

社會工作科或逕洽保險決標廠商

服務內容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委託臺灣銀行辦理「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1034-1),並業已簽屬契約在案。
      該契約自111年11月6日起至113年11月5日止,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為:https://web.pcc.gov.tw】

(二)111年度決標廠商分為2組:
1.特定傷害保險(6項):執行勤務期間,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內
特定傷害保險 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本市窗口聯絡電話如下:
聯絡人 電話 分機 信箱 負責區域
李倫理 (02)25075335 209 ski00d59@skinsurance.com.tw 其餘區域
曾怡傑 02-26272026 151 ski36870@skinsurance.com.tw 內湖區
陳信志 02-28287010 124 ski95020@skinsurance.com.tw 北投區、士林區
許庭榕 02-82262620 109 sylvia@skinsurance.com.tw 文山區

2.普通傷害保險(3項):全日24小時 (*如志工非24小時服務,可選第一組投保。)
普通傷害保險 由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本市窗口聯絡電話如下:
聯絡人 電話 分機 信箱
張祐誠  (02)2392-1121 2585 jasonchang@firstins.com.tw
吳啟文 (02)2392-1121 2748 kevin168@firstins.com.tw
洪寶玉 (02)2392-1121 2744 barby40925@firstins.com.tw
※有關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非適用機關承保方案詳如附件4

(三)本案僅得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訂購,惟民間單位可憑本局同意志願服務運用備案之證明逕向保險公司投保。

(四)各項次金額及承作廠商細節請參考相關檔案【志工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契約條款】。

服務對象

1.本府各機關學校所認定之志工。
2.本府各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轄民間運用單位所認定之志工。
註:本案被保險人係指於投保本契約之各機關、學校領有志願服務手冊之領冊志工,並記載於要保單位要保時所檢附之被保險人名冊內者。故務必為志工完成領冊,以確保志工符合被保險資格,避免後續身分有疑義影響志工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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